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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成人高考

整编:湖北大学成人高考    2011-03-19    阅读:95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凡需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采取考生先网上远程报名,再到县(区)招考办设置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点确认,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时,考生必须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报考所需的本人真实信息和材料,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毕业证书、享受照顾政策的证书及复印件等。如有虚假,所造成的入学后不能进行电子注册或毕业时不能取得毕业证等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5日至9月5日;报名点确认时间:9月1日至5日。
  2、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主页了解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后,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认真选报志愿,核对无误后提交。记住系统提供的网上报名序号和自己输入的密码。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
  ⑴考生所需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①考生网上报名序号;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士兵)证;③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考试费95元;⑥对请人代为信息确认的考生,还需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清晰彩色照片两张。
 ⑵确认步骤:①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③详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④到指定地方拍照或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清晰彩色照片一张;⑤根据报名确认点打印出的《报考信息核对表》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签字认可(如是交照片而非拍照的,请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清晰彩色照片),报名确认点盖章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报考信息核对表》(考生调剂录取和录取后新生报到的凭证之一)。 #p#分页标题#e#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及符合免试或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县(区)招考办审核,并由负责人在复印件反面签字,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审查,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受理。
  考生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报名点确认,如因工作长期在外需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学生,必须持单位证明到省高招办办理借考有关手续。对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学科门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如下:
  ⑴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大学语文;⑵艺术类(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艺术概论;⑶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政治、英语、高数(一);⑷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高数(二);⑸法学考:政治、英语、民法;⑹教育学考:政治、英语、教育理论;⑺农学考: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⑻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湖北湖北成人高考网网纲》(2007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均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0月23日至24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8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寄送省高招办。
  四、考试及评卷工作
  1、考试时间:10月16日、17日。
  2、湖北成人高考网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管理。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集中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原则上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如考生过多可实行分片设点考试。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招考办向省高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复后向社会公布。各考点应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格按国家规定组织考试,强化考场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
  3、每位考生考前应了解《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省高招办在考后将为考生建立诚信考试档案。
  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和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对违反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2004年5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p#分页标题#e#
  6、为加强对湖北成人高考网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今年将继续在全省所有考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
  7、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
  8、网上评卷工作集中在有关高校进行。
  9、考试成绩由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12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并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办理有关手续。查分是对考生申请查询的考试科目得分情况,从小题分、大题分到全卷分以及有无漏评、漏统进行复查,不查核评分宽严。
  五、录取工作
  (一)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高招办组织,分批在网上进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集中批量录取时间为11月20-29日,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13-17日。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高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省高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设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办法请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主页查询。 #p#分页标题#e#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⑴获得设区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⑵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⑶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⑺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
  ⑻年满25周岁以上(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享受有关待遇。根据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公发[2001]13号)规定,凡农业户籍毕业生需在县级城镇落户,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各类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高招办缴纳招生录取费65元。
  六、新生复查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次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高招办备案。
  录取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录取院校将一律清退,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签订的责任书,录取院校将保管、存放至学生毕业。
  七、其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严格掌握各项招生政策,依法规范招生考试工作,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省高招委监察组举报电话为:0791-8676251、867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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